3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吉林省公主岭市一警员爆乱收费家丑,记者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当地群众尤其是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对交警部门把罚款当创收的手段强烈不满,一些干警对将罚款数额作为考核干警的重要依据也颇为担忧。
乱收费、乱罚款屡见不鲜,甚至把罚款当创收方式,已不能算是新闻了,可是把罚款和考核相挂钩,并明确写入制度,出台详细考核细则,实行末位淘汰,这就不能不让人瞠目了。
然而,这样的荒唐就一定比“做得说不得”的创收,比心照不宣的罚款危害更大吗?倒也未必。只要把罚款当创收的思想存在,只要罚款与个人的收益相关,可罚可不罚的必罚,可轻罚可重罚的从重,也就难以避免了。罚款制度化,不过是把执法中的潜规则公开化罢了。
公开化的罚款创收何以出现?正是因为以罚款当创收的潜规则在一些地方早已广泛存在。潜规则广泛而长期存在,以至于有些人一不小心,就真的把潜规则当成公开的规则了。换句话说,荒唐规定的出台,是潜规则盛行的必然结果。
现代社会应该是个契约社会,人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道德、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等在内的各种契约框架的约束,而政府的职能之一正是保障所有契约被有效履行。事实上,契约和制度正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典型特征。潜规则是什么?就是虽然存在却不能浮出水面的规则。潜规则因何而潜?正是因为它们和社会主流契约相悖。交警本是维护交通秩序的,然而在罚款创收的目标之下,上路就是罚款,这本身就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潜规则是个温床,是个让非主流契约发展壮大乃至与主流契约相抗衡的温床;潜规则是个毒瘤,是个让人们心头正常的契约意识产生动摇的毒瘤。潜规则越来越多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越来越模糊,法治化的契约社会也就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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