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勇)江苏政务正更加“阳光透明”,记者昨日注意到,江苏省政府网站——“中国江苏”已正式开通在线访谈直播室,邀请各相关厅局负责人不定期地现场解答网民提出的问题,听取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昨日下午,江苏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走进直播室,介绍了“春雷行动”的最新进展,并就网民提出的公交车盗窃、手机接到“帮人寻仇”、“买卖枪支”短信如何处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春雷行动”破案3万余起
今年初至4月底,江苏省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春雷行动”的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省公安厅徐珠宝副厅长介绍说,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33335起,其中本省年内案件19989起,本省年前案件10877起、外省市案件2469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15512人,其中逮捕4436人、刑事拘留6268人;查获各类犯罪团伙563个成员2089人。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1至2月份,全省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9830起,同比上升3.5%,其中抢劫、抢夺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6.3%和9.8%。
针对网友提出的“鼓楼区治安相对较好,而下关区治安却差强人意”的治安差异问题,徐副厅长表示,治安问题不平衡是客观存在的,公安部门今后将通过日常刑事犯罪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发现治安状况较差的地区,加强分类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提高社会治安工作的整体水平。
扒窃3次以上追究刑责
有网友“分辨率较高”问:“公交车盗窃一直是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小偷很是猖獗也很猖狂。被抓了也就进去待几天就放了,这种处理是不是有点太弱了?想问一下,一般来讲,公安机关对公交车上的扒手是怎么处理的?一般要关多长时间?要罚款吗?”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法制处张兰青副处长解答说,公安机关对公交车上的扒手一般分三个层次处理:一是追究刑事责任。对扒窃三次以上,或者扒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劳动教养。对刑满释放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后三年内,又进行扒窃的,如果年龄满了16周岁,就要送去劳动教养(起码1年)。三是治安处罚。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行政拘留,并视情节给予1000元以下或者500元以上罚款。
短信诈骗将销声匿迹
让市民经常头疼的是,手机上经常会接到“帮人寻仇”、“买卖枪支”之类的短信。网友“鲨鱼”问,对这样的举报,公安部门如何处理。
“现在你会发现,此类手机短信已经基本没有了。”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葛夕芳政委回答指出,此类手机短信,绝大多数是诈骗信息。“春雷行动”中,省公安厅针对全省手机短信诈骗等一些新型手段诈骗案件频发的情况,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代号为“猎狐行动”的打击防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共破获诈骗案件1129起,查获此类作案成员523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