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童家松 通讯员雷静芳宁洁)婚外情到了尽头,第三者逼迫有妇之夫写了一张20万元借条作为分手费。因空头支票无法兑现,第三者与有妇之夫为此对簿公堂。法官经调查后发现事实真相,记者昨日获悉,经过一番心理攻势,自觉理亏的原告撤回起诉。
丽丽(化名)于前年认识了同是跑业务的飞飞(化名),随着交往的增多,她不顾家人反对与已有家室的飞飞产生婚外情,两人的关系维持了一年。2006年,飞飞的妻子终于发现了丈夫的不忠,大吵大闹,声称不立刻断绝婚外情就马上离婚。
飞飞找到丽丽提出分手,但丽丽不同意分手。“如果真要分手,那你必须支付分手费。要不我就死给你看。”对于丽丽提出的要求,飞飞只得照办——写了一张20万元的借条给丽丽。在此后一年中,丽丽又屡屡向飞飞索要生活费,飞飞有求必应。
2007年3月,丽丽居然拿着那张20万元借条向法庭提起了诉讼。面对一张20万元的借条,当事人飞飞对法官声泪俱下地说:“借条确实是我写的,但我没有向她借,我连20万的影子也没见着。”
新北法院接受诉讼后,认真研究了这张借条,发现借条不但字迹模糊而且语焉不详,原告丽丽并不能准确回答这被借的20万元的具体用途。
“如果没有借钱又为何写下借条,如果真是借钱不还,又为何原告丽丽并不像一般债主理直气壮?”法官抓住这一点,要求对丽丽进行测谎,并告诉丽丽,“现在测谎仪器很先进,如果发现所说有假,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法官还要求丽丽描述一下当时借款的情景。面对法官强大的心理攻势,自觉理亏的丽丽承认逼迫飞飞写借条一事,并撤回了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