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住房公积金将在城里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中铺开,这关系到千千万万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见本报3月20日A5版报道)。昨天,不少在杭打工的农民工、企业老总和一些关心这个问题的市民看了报道后,打入本报96068互动热线,除了为这个做法叫好外,也表达了他们的一些顾虑。
缴纳公积金体现公平
位于杭州下沙的杭州神林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日资独资企业。
人事主管王信兵告诉记者,2002年开始,公司就为所有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额度为基本工资的10%。现在,公司里已有二三十名农民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或建房。
“这也体现了一种公平性。都是员工,都为公司做贡献,为什么要有外地和本地之分呢?外地的员工并没有少为公司做贡献。我们这样做,既提高了员工的福利待遇,同时也使员工能更加安心地在企业工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员工办实事,总是能受到员工欢迎的。”
提取范围能否扩大
昨天,不少读者提到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房价这么高,就算有公积金贷款,那么首付呢?房子还是买不起,这笔钱还能不能有别的用处?
杭州文化界名人丁云川:富阳推出农民工缴纳公积金举措,体现了富阳的大气和开放,体现了我们的政府在为民办实事,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但我也有一点担忧,感觉这个政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现在农民工的收入普遍不高,工作稳定性也不够,流动性比较大。如果要他们按揭买房,靠公积金贷款,是不是有能力支付按揭?毕竟现在的房价不低。如果出现类似的困难,我们又该如何来解决?
我不希望富阳的这一政策是一种做秀。所以,当遇到困难时,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想出解决的办法。希望这种对农民工有益的政策,能继续坚持下去。
王女士打来电话说:我是安徽人,我觉得现有的住房公积金虽然不错,但是似乎有点用不上劲,像我和丈夫现在的工资只能租个房子,要想买房就算首付那还差远了。所以这笔公积金我们“用不着”,要是租房子也能用这个公积金,那可能就实惠多了。
李延军(老家丽水,在杭州打工有5年):想在杭州买房子,凭现在的公积金贷款,显然仍然是个天文数字,所以我选择在老家盖房子,但这几年的积蓄有限,我最希望政府部门能再次为我们打工者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和提取范围,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可按规定提取配偶、子女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那样,我就可以贷款盖房子了。
担心得不到真正实惠
张永华:公司现在已经给我缴存了3年公积金,但说实在的,我也有点不愿意,因为这个钱要从我工资中扣除。公司给我缴存的那一半,都说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谁知道我们能不能真正得到实惠呢?
自称在一家大工厂里做技工的小徐说:我还担心,万一单位以某种理由不给我们缴公积金,那怎么办?毕竟这个是新的东西,没有什么标准,而且那个“固定工作”究竟怎样才算固定?我觉得这个事,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像其他保障金一样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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