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十月底前完成公司治理的自查、公众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针对那些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并拒不整改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采取不受理其股权激励申报材料等措施。
《通知》指出,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上市公司独立性显著增强,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明显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广泛认同。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对其完成相关工作时间作出更为具体的要求,如已召开股东大会,并已授予股份或期权的上市公司,需要在行权或解锁前完成;已召开股东大会,但未授予股份或期权的上市公司,需要在授予股份或期权前完成等。
《通知》明确指出,对于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以及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证监会将对其再融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行为进行重点关注。
据《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