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一男子被女子告上法庭追讨“欠款” 突然公布债务真相是“情债”
法庭上,男子小杰和女子张萍为两张数额近20万元的欠条是否真实辩论得面红耳赤。但令人惊讶的是,两人此前就因为欠条而打了一场“房产官司”,张萍败诉后,才有了这场欠条官司。
第一场官司 妻子、情人争夺房子
终审结果:妻子胜 情人败
事情还得从去年的一场房产官司说起。
39岁已婚男子小杰与30岁女子张萍保持了长达5年的情人关系。分手时,小杰签下欠条,用钱来结束两人的关系。2003年12月底,小杰在绵阳出了车祸,张萍以为他故意躲自己,便打电话威胁要“讨债”。小杰怕两人的私情败露,12月26日出院当天就头缠纱布、左手吊着绷带去见了张萍。当天,张萍拿走小杰的身份证,要求他写还款协议,并且必须要用他家里的房产做抵押。到了成都市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必须小杰夫妻两人签字才行。小杰和张萍商量后,按照张萍的意思找了一个朋友作假证,小杰以“未婚”的名义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4年,张萍和一个男青年相爱,当年便结婚了。2005年7月,张萍找到小杰,要求他们夫妻把抵押的房屋过户给她。在张萍理直气壮的吵闹和小杰欲盖弥彰的掩饰中,小杰的妻子阿梅明白了小杰和张萍两人的关系。“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他没有理由一个人抵押给你,你要房子是不可能的。”阿梅冷静地告诉张萍,抵押是非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张萍根本不听,执意要房子,3人一直闹到去年。
阿梅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张萍和小杰的侵害,去年春天起诉到金牛区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抵押房屋的登记无效。
去年6月,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阿梅认为小杰背叛了婚姻和家庭,“第三者”张萍恶意逼迫丈夫写欠条并用房产抵押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庭确认两人在婚外情期间所产生的欠条无效。金牛区法院一审判决,2003年12月26日小杰和张萍办理的房屋抵押登记,因为房屋产权共有人阿梅不知情,小杰隐瞒夫妻共有财产的事实,抵押登记无效。
张萍不服,上诉到成都中院。中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第二场官司 情人追讨“欠款”
法庭风波:被告突然公布“欠款”真相
房子没有要到手,但还有欠条,张萍便想用法律手段讨个公道。
2006年,张萍到金牛区法院起诉称,2003年10月6日、11月7日,小杰两次向他借钱,一共是194415元。经她多次催收,小杰归还了部分款项,到2003年12月26日,小杰还欠他173000元没有归还。当天,两人确认欠款余额并达成还款协议,约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到2005年1月3日期间,小杰归还全部余欠款,双方还按照还款协议签订了一份《房地产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是,直到现在,小杰也没有还钱。张萍要求法院判决小杰一次归还欠款并承担利息等各种损失,一共183847元。本月中旬的一天,金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张萍举出了两张欠条和还款协议等证据,称她和小杰以前有生意合作关系,这些钱都是货款。“做生意讲究诚信,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你有证据能够推翻你亲手写的欠条,我就自认倒霉。”张萍在强有力的证据支撑下,辩论得非常得体。如果小杰没有证据证明不欠钱或者欠款已全部归还,他很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被判决输官司。
见小杰几乎没有什么新的辩论意见要发表,审判长微微欠了欠身,准备宣布辩论结束。但审判长的话还没有说出口时,小杰突然提高了声音说:“审判长,审判员,我实际上没有欠她一分钱。我们之间是一笔情债,那些欠钱的数字都是我们婚外情期间的感情符号!”说完,小杰站起身从衣袋里掏出一份长达4页的书面材料宣读起来。顿时,原本是经济纠纷的庭审案变成了一场感情纠葛。小杰红着脸说,实在被憋急了,只好把自己的隐私拿到公堂上说说。
这份书面材料,揭开了两人情人关系、以及这份欠条的来龙去脉,更解释了张萍之前与小杰房产纠纷的根源。
小杰宣读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官司还未了结 男子披露五年婚外情
金牛区法院:最近将一审宣判
公开隐私 5年婚外情曝光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正在遂宁出差的小杰。小杰说:“我在法庭上读的东西肯定是真实的,这些事压抑在我心中多年,令我时时惶恐不安,甚至让我的人格都严重扭曲。我在法庭上公开事情的真相,也是为了求得我妻子和孩子的理解和原谅。”
某名牌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小杰在某市一家大型国营企业工作。2000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张萍到小杰所在的公司作光纤设备等推销业务。两人所学专业一致,工作中接触了几次,觉得很投机,张萍便经常找他帮忙。
不久,张萍非常率直地对小杰表达了爱意,小杰接受了。2001年初,两人的关系突破了朋友的界限。小杰说:“当时我认为是她主动找我的,我没有欺骗和强迫她,并不亏欠她。每当看到妻子为孩子为家庭为工作劳碌而疲惫,我的良心备感不安。家里的事我无暇顾及,每个月的工资又花光,家里的开支全靠妻子支撑,我编造的‘工作很忙’的借口说得次数多了,自己都觉得软弱无力,我和妻子一度陷入冷战,我慢慢地开始犹豫和担心。”小杰在法庭上说,这就是他噩梦般生活的开始。
但是,事情远远超出了小杰的想象。2002年开始,张萍开始要求他离婚,“她近乎于疯狂”。有时候夜深了,他刚从张萍的住处回家,她又打电话叫他过去。小杰不去,张萍便到他家门口等候或者以死相威胁,小杰只好编造一些借口出去和张萍同居。后来,小杰忍无可忍,提出分手。
张萍不同意分手,哭着说小杰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小杰便提出用钱来弥补。为了顺利了断两人的恩怨,小杰尽量避免和张萍见面,有时候直接把钱转到张萍的账户上,“现在我所持的给张萍转款的凭条,从2002年到2003年就有18万多元。”小杰说他花光了积蓄,还从亲戚朋友处东挪西借,至今没有还完。
以钱替情 誓言变成20万欠条
2003年10月,长期被小杰冷落的张萍要求他保证不离开她,并要求小杰给她写书面承诺。但是,这张“承诺”是以金钱的数额来代替的,“她怕我变心,就逼我写欠条,否则就要我家破人亡,身败名裂。”当年10月6日,小杰写了一张150000元的欠条。“她要我写这个数字的意思是取其谐音,表示我向她保证‘要我定定定定’。这笔钱对我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张萍说如果我变了心,就让我负债一辈子。”
小杰说,他写了欠条后过了一个月平静的日子,11月7日张萍再次找到他要求再写“保证欠条”。这次,张萍要求他保证“到死都要我”,取其谐音,写了一张44415元的欠条,意为“死死死要我”。
就是这两张欠条,让张萍抓住了小杰的“尾巴”,于是在第一次要房子未果之后,再次将小杰推上了法庭。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张萍。张萍承认了自己起诉小杰的事实,但是听说记者要采访她和小杰的事,两次说要考虑后回答,最后则称在开会,拒绝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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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法院法官昨日证实,张萍诉小杰债务纠纷案已经开庭审理,最近将一审宣判。
○对话律师
仅凭欠条 难赢官司
法律是否承认这两张欠条的合法性?小杰给张萍的房屋抵押为什么无效?昨日记者连线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向芳律师作法律解答:
记者:关于婚外情,我国法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向芳:我国《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配偶犯重婚罪。
记者:张萍凭这两张欠条是否可以打赢官司?
向芳:“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原则。张萍主张小杰偿还债务,应当举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债务真实、合法、有效。因此,张萍应当举出相关的证据,比如供货凭证等来辅助证明债务形成的真实性。同样,作为被告人的小杰,如果有证据表明债务关系不成立,那么仅凭两张欠条,张萍是很难打赢这场官司的。
记者:小杰在法庭上宣读的与张萍的情感纠葛过程,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向芳: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他自己书写宣读的经过情况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最多只能让人们参考了解事情的真相。
记者:在小杰和张萍长达数年的纷争中,产生了房产抵押登记合同,最后被法院判决为无效抵押,请问法律对于抵押有什么特殊规定?
向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两人有平等处理权。同时,《担保法》规定,对于共同财产登记抵押,应当由共有人都同意才能办理,任何一个共有人不能单独行使抵押权。小杰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故意找人作伪证隐瞒结婚、房屋为夫妻共有的事实,所以这种抵押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抵押,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消。
陈太富 金牛法 记者 郭龙 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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