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两辆车外观看起来一模一样
黄旭 本报记者 周滔 摄影报道
交警拦下一辆“克隆”的出租车后,通知来原车一起接受调查。没想到,“资格”出租车驾驶员为了逃避交通行驶中可能遇到的处罚,早就将汽车尾部的车牌号进行了涂改。昨日,涉嫌伪造的“克隆”车驾驶员和变造并使用机动车号牌的“原身”出租车驾驶员都受到了成都交警五分局的处罚。
“克隆”车引出“资格”车
据交警五分局民警介绍,3月19日晚8时许,司机付某驾驶着一辆草绿色的出租车(川ATE210)从太升桥方向往二号桥西口开来,交警五分局民警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
由于该车的车牌照没有安装防盗扣,交警遂要求付某出示行驶证。“我的行驶证没带”,付某言辞闪烁,交警怀疑其出租车的合法性。
交警将付某的车牌号和发动机号报给指挥中心查询。据反馈:与付某发动机号对应的出租车车身应为红色,车牌应为“川ATE188”,系2006年就应停止运营的车辆。付某的出租车可能克隆了其他车辆!交警立刻将该车暂扣。随后,交警联系到了“资格”出租车车主杨某。
“资格”车涂改车牌号
昨日,记者在交警五分局看到两辆被扣的出租车。两车都是草绿色捷达车,车牌号都是“川ATE210”,车门上的信息都显示“协力05997”。不同之处,是杨某的出租车服务证非常醒目。
既然杨某的车是“资格”的,他为何也受到了处罚?原来,交警发现杨某的车尾牌照有涂改的痕迹,“川ATE210”牌照中的“E”下面一横被刮掉变为“F”,车尾牌照变成了“川ATF210”。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一旦出现交通违法后,嫁祸他人,从而逃避处罚。
真假出租车都要被处罚
据“克隆”车车主罗某讲,出租车是他于3月初在红牌楼用2万元钱购得,该车从购买时就是现在这个样子。驾驶员付某只是罗某请来跑车的,付某向罗某交了2万元押金,每天付给罗某80元现款。
据悉,交警部门将对“克隆”出租车驾驶员付某处以1000元罚款、并扣留其车;而“资格”出租车车主杨某,因其变造并使用机动车号牌,交警部门将对其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