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坪填埋气体CDM项目合同减排CO2量260万吨
改善城市环境创造经济效益
下坪场日前与英国一家公司签约转让温室气体减排指标,合同转让减排CO2量260万吨。
据专家介绍,鉴于全球温室效应不断加剧,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达成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1997年,在《公约》基础上,在日本京都召开的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第三条规定附件I国家(指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2008~2012年第一承诺期间,他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排放水平平均削减5%。其中加拿大削减6%、欧盟8%、日本6%、美国7%等。
为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议定书》规定了三种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约(JI)、排放贸易(ET)。CDM项目是可以有发展中国家参与的一种新型国际合作机制,即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在发展中国家境内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协助发达国家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在现有的国际政治经济条件下,CDM很可能成为一种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所获得的“双赢”机制。对中国来说,CDM可能对我国能源工业和高耗能行业的技术进步,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领域吸引外资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简要地说,CDM机制就是这样一种机制:发展中国家的某实体(东道方)在与发达国家某实体(合作方)达成协议后,开发一个CDM项目。该项目与基准线项目(即假设没有该CDM项目时原来的情况)相比,具有减少CO2(温室气体)的效果,为此需要投入额外的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东道方每年把经核实确认的CO2减排量(CER)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合作方,后者则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以资金或技术转让的形式支付给东道方。
下坪场已填有生活垃圾800多万吨,进入产气高峰。产生的大量填埋气体会污染环境,带来安全隐患。而合理利用填埋气体不仅能规避风险,还能回收可再生能源。
在这种背景之下,利赛公司从2005年初开始与深圳市下坪场开发填埋气体收集利用CDM项目。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填埋气体收集系统、火炬燃烧排空系统、规模为1048千瓦×8的填埋气体发电系统。填埋气发电电力将输送到广东电网。火炬系统于2006年9月开始运行,发电系统目前已安装3台发电机组,于2007年3月19日正式运行。CDM合同交易期为7年,总转让量为260万吨,在国内同类型项目中居首,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
利赛公司于2006年5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深圳下坪场填埋气体收集利用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复。同年10月,项目购买方英国CCC公司获得了英国政府对本项目的批准函。2007年1月该项目通过了SGS(联合国认可的认证经营实体之一)的确认,同时向EB(联合国执行委员会)提交了注册申请。预计今年4月初可以得到批准。
深圳下坪场收集利用CDM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具有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拓途径、为当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项目不仅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改善了填埋场周边环境,也具有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等社会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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