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
香港廉政公署ICAC在公交车站的广告牌上写着“畏缩,因从前对贪污无奈”;“开心,因为今日公平公正”。反腐专家分析,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可能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或者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PIB)的经验。图/CFP
3月13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中反腐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热点。
同一天,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三定”方案已通过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
专家认为,此举意味着国家预防腐败局向正式成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2007年中央在源头上反腐将有大动作。
反腐专家分析,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可能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或者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的经验。
“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如同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机构,集合各部门的反腐力量,是目前反腐机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3月13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孙桂华接受采访时说。
同一天,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三定”方案已通过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
“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反腐败的‘战略方针’,对2007年乃至十七大之后的反腐安排,都将产生重要影响。”中央党校反腐专家林喆认为。
“源头上反腐败”的新精神
2月26日,中纪委宣教室专家闫群力表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中纪委、监察部已经酝酿两年多。
“这个由中央纪委法规室主持完成的方案,早在去年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联合递交国务院。”闫群力表示,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将直属国务院,级别最低为副部级,且建议由监察部部长兼任第一任局长。在这个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成立之后,各地方政府亦将对应设置相应级别的预防腐败机构。
据闫群力介绍,即将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国家级的执法机构,其职责范畴远大于反贪局,重点在于反腐败,体现从“源头上反腐败”的新精神。
关于建立预防腐败局的背景,闫群力分析认为,最早源于中央领导提出的“源头反腐”方针策略。而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另一个背景是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组建该局“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从‘刹风治标’逐渐转向‘标本兼治’,就需要一个机构专门抓预防腐败的工作。”林喆说。
可能借鉴香港特区或新加坡经验
“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可能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或者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PIB)的经验。”林喆分析。
国家预防腐败局将采取何种预防模式,是香港的?还是新加坡的?
曾经参与讨论国家预防腐败局筹建的专家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运作模式,不同的选择将关乎今后运作的成效。
而在目前上报的方案中,两种模式成为反腐专家讨论的焦点,一种模式和目前各部委模式类似,通常一个副部级行政机构编制在110人左右;另一种模式与香港廉署相似,对应于不同行业和领域,由一个划分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知情人透露,在讨论中不少反腐专家建议和香港廉署相似。
闫群力表示,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在于“预防”。主要只能是进行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机制体制的创新。
“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将拥有更广泛的职能和权力。”林喆认为,设立高级别的国家预防腐败机构,正是在于能够实现在政策制定、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统一、高效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