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北京市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提醒市民:在防火戒严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同时禁止将火源、火种带入林区。同时提醒市民,在进入林区时将火源、火种交由护林员保管,待离开林区时发还。
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3月15日至4月15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清明节临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市民,在防火戒严期内,严禁林地用火。同时倡议广大市民:摒弃陋习,文明祭奠,采用鲜花、网络祭祀、维护墓地周围林木绿地等方式寄托对亲人的哀思。同时要求全市各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休闲度假村要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地内吸烟、野外烧烤、燃放鞭炮等一切违章野外用火行为。市民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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