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肖丽琼通讯员夏洪波实习生方超、张勤报道:昔日的烟花爆竹专营户将未售完的烟花爆竹私留一批,想等节后再赚上一笔。昨日,江汉区的孙某为这一行为付出5日拘留的代价。
前日下午5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江汉区复兴二村98号的一超市内销售印有武汉市专营标志的鞭炮。
当2名民警赶到现场时,老板孙某正将两挂5000响的鞭炮以每挂55元的价格销售。民警当场收缴后发现,这些鞭炮上印有防伪商标,以及专营标志。
据孙某交代,她原本是武汉市烟花爆竹的专营户,今年购进的鞭炮有一部分没有销售完。3月5日,武汉市供销社开始回收后,她私自留下一些,打算偷偷销售牟利,不料却被警方抓获。
昨日,警方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警方重申,自3月4日晚24时武汉限放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就开始回收各专营点没卖完的烟花爆竹,不再允许销售。对于抱有侥幸心理私藏的,一旦抓获将依法从严处理,警方同时提醒市民不要将剩余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以造成新的安全隐患,更不能违禁燃放,应尽快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如果违禁燃放也将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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