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写着欠款17.3万元,而“欠债人”却称欠条是自己因感情纠葛被迫写下的“情债”,审理此案的法官一时难辨真假———近日,金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官司,17.3万元到底是“欠债”还是“情债”,这起民事纠纷案件背后到底隐藏着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呢?
女方控告他借了我17.3万元不还
去年2月下旬,张萍(化名)向金牛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小杰于2003年10月6日、11月7日两次向她借款,共计人民币194,415元,经她多次催收,小杰归还了部分款项,目前还欠她17.3万元。
去年6月,金牛区法院作出判决,房产系小杰与妻子阿梅共同财产,小杰不能单方面进行抵押,因此,依法撤销《房产抵押合同》。宣判后,张萍不服,上诉至成都市中院。
男方辩解她胁迫我写下巨额情债
近日,法院在开审此案时,出现了更为戏剧性的一个场面:小杰否认那17.3万元是“欠债”,并讲述了自己因“情债”而引发的“欠债”经过,令法庭一片哗然。
据小杰称,2000年,刚大学毕业的张萍喜欢上了已婚的他,并发生了两性关系。“她知道我有妻子和孩子,我们一开始只是情人关系,但从2002年开始,她竟然威逼我离婚,否则就让我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小杰还说,2003年10月,张萍胁迫他保证要娶她,还称口说无凭,要他以打“欠条”的方式进行书面承诺。“为避免更多不可控制的场面出现,我只得应她的要求写下150,000元的‘情债’条子,而这个数字也是她规定的,意思是要我向她保证‘要我定定定定’。”2003年11月份,张萍再次要他写下44,415元的“欠条”,意识是“死死死要我”。
真相如何欠债?情债?法庭难断
小杰说,2003年12月底,自己出了车祸,长时间没见到小杰的张萍以为他故意躲着她,便邀约几个人将刚出院的小杰带到住处,“她抢走了我的身份证,逼我写‘还款协议’,还要求用我和妻子唯一的房子作抵押,我走投无路只得照办。”此后,张找到了男友,他们联系也少了。“我以为这件荒唐事就此画上了句号,”小杰无奈地说,但到2005年7月,张萍突然找到小杰,逼迫他将抵押的房产过户给她,双方由此彻底闹翻。“没想到她居然恶人先告状!唉!我真后悔!”小杰长叹道。记者庞山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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