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归案,甚至引发了一场有关他是否是天才的讨论。
说李俊是天才或人才,不如说,他成了某种象征,成为某个社会层面展开“英雄幻想”的载体,尤以某些活跃于互联网上的青少年为甚。在百度贴吧,在网络上的这个那个角落,总有一些将李俊典型化的声音。
这同上世纪80年代持枪流窜被全国通缉的“二王”、本世纪初的马加爵有些类似。人们喜欢从案件出发展开联想,从中肯定否定某些“意义”,进行法律范畴之外的道德和人性评判。
还有一种声音说,李俊是不合理的人才选拔制度造成的悲剧。这种声音无疑又偏离了道德和人性的范畴,而是机械化的经济论调:将人仅仅视作劳动力,人才,不过是换了一种标签而已。劳动之于个人、发展经济之于社会,都是谋取幸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当然,当就业偏离为一种“目的”,而且成为社会性的现象,那么,犯罪就成为危机发出的信号,如同人的机体产生疼痛。
仅仅从就业、人才的角度讨论,其实是在忽视人性中暗含的要从自由到放纵乃至疯狂的冲动。互联网极大提高了现代人的信息能力,这正是千百年来人类未曾想象过的结果——“信息丰饶”。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信息世界,人们自由地交互,创造出前所未有的无数信息在线实时流动的壮观景象,既有电子商务平台上“熙熙攘攘的集市”,也有网络游戏中“波涛诡谲的江湖”。人性在互联网上超越传统身份、社区和地域而存在。
当有的人在互联网上一无所知、一无所有,而有的人在互联网上却有丰富的经验、大量的虚拟财富时,这也是一种贫富差距。尽管互联网还很不完备,但却像当年美国的西部一样,涌动的淘金者脚下的土地最终会成为一座座都市。当年的西部牛仔也是目无法纪,用决斗来解决问题。今天,法律的力量对互联网并没有地理上鞭长莫及的遗憾,却有另一种看不见的鸿沟,互联网上的“夜不闭户”完全成了乌托邦,人人都需自保。
李俊不是农民工,不是白领。他的身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这个族群却最容易产生拿着计算机病毒“喊打喊杀”的互联网混混。学历不是关键,对前途感到迷惘、缺乏守法意识的大学生,一转身就是又一个“李俊”。当整个社会都鼓吹互联网和财富相关的故事,那些渴望的心灵一旦有机会了解计算机病毒的“神奇”,将不再肯放过面前的“金光大道”,哪怕对计算机还不甚了了,也会以极大的热情去学习。
互联网上的犯罪,也让人想起改革开放之后,车匪路霸的一度猖狂。
李俊拥有的专业知识并不能证明他是一个天才,只能证明他是一个有学习能力的人。李俊制造的病毒不能证明他是一个和我们所有人都不同的另类,他和我们同样有感情、有缺陷,并同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罪犯们获取利益或者进行破坏,不过是用不合法理的手段疯狂。他们践行的轨迹,往往还是社会变动的最新鲜最敏感之处,他们心灵上的阴影,往往能见诸每一个处于类似生存环境的公民的内心。
技术是一种权力。请问,正在熟稔各种技术的你,也会有一颗不安的“黑客的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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