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松波实习生李艳艳
本报讯昨日,省政府向各省辖市、省政府有关部门批转了由省环保局等9部门联合制订的《2007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政府公开被整治企业名单,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将对当地政府予以通报,并暂停审批该地区的新建项目。
据了解,今年的环境综合整治以卫河、贾鲁河、惠济河3个流域和化工(化肥)、医药、电力3个行业,133个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方案》要求各省辖市政府应于3月底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本年度综合整治工作中被列入应进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的企业名单,在本年度12月10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告。
7月份和12月份,省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将对各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凡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对当地政府予以通报,同时暂停审批该地区的新建项目。11月底前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追究当地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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