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北京时间3月20日下午,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于权磊被砍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经过法院审议,该项案件被定性为“雇凶报复伤人案”审判人员考虑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期间态度良好,并且积极承担权磊受伤后的医药费及各种赔偿,受害人本人权磊也曾多次向法院出具了希望从轻处罚嫌疑人的建议,最终法院判处赵艳华(女)、郭洪强、陈伟三人均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总共三人将承担赔偿金额共120万元人民币,据悉,这一结果也是该项罪名中处罚的最轻底线。
据了解,三人将不会考虑进行上诉。
案件背景:
大连实德球员权磊在2006年10月5日下午6时左右在住宅附近被人砍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在当天晚上,大连实德俱乐部也就此事向大连市警方报警。经过近1个月的排查,警方于10月下旬锁定嫌疑人,并组织警力到河北、北京等地进行侦破。10月30日,在河北雄县以及北京朝阳区,警方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赵艳华(女)、郭洪强、陈伟全部抓获。经过审问,赵艳华供认由于感情纠纷问题致使其买凶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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