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来自北京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的汉语言专家、资深新闻界人士和社会各界代表齐聚北京一中法院,专门对一中院的裁判文书评头论足,进言献策。
三年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确立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工作主线时,明确提出“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平、明白、便捷、受尊重官司”,这既是对审判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当事人的承诺。
2006年3月,8位曾在出版部门从事文字校对工作的老同志被请进北京一中法院,成立了专门的裁判文书校核室。一年来,在审判人员自行校核裁判文书的基础上,他们从标点符号、行文格式、字体大小、称谓规范等细节处给裁判文书“挑毛病”,从法律外行的视角为裁判文书的通俗明白程度“把脉”。一年过去了,北京一中法院审判人员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裁判文书的严谨规范、通俗明白促成了当事人胜败皆明,也为息诉服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审判压力不断增大,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北京一中法院的领导们没有丝毫轻松之感。
近年来,北京一中法院案件数量每年都以两位百分数的速度增长,2006年突破2万件,全年审结各类案件21720件,人均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在在编人数同比下降了5%的情况下,2006年收结案数相当于2000年的近两倍,在巨大的审判压力面前,一中院党组根据形势的需要,于2004年3月确定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工作主线,三年来,该院围绕这条工作主线采取了各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在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信访投诉率连续几年创下历史最低,案件审判质量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是,北京一中法院的领导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司法工作的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仍然存在差距,司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还有待提高,要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的要求,还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裁判文书是法院审判活动结果的最终载体,一份裁判文书不仅因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力而受到当事人的重视,而其在文字表达使用上的规范性、严谨性也会影响到案件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可程度,必须把裁判文书质量作为案件审判质量的重要内容。”北京一中院池强院长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据他介绍,几年来,从关注细节入手关注案件审判质量成为一中院上下的共识,裁判文书的规范性、说理性不断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会越来越高,裁判文书中的任何差错疏漏和不严谨都会对法院的审判权威性和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有必要采取措施,对裁判文书进行精雕细刻,努力实现让一中院发出的裁判文书准确无误、无懈可击、令人信服的目标。
2006年3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司法为民,对法律负责、对案件当事人负责、对审判工作负责的原则,北京一中院设立了裁判文书校核室,为裁判文书的文字质量再设一道关卡,最大限度地消灭差错,确保行文格式规范、语句严谨,说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力求从一中院发出的每一份裁判文书准确无误、无懈可击。
一年来,北京一中院对如何确立裁判文书校核室的地位、充分发挥其作用、理顺其与审判庭在文书质量管理上的关系进行了实践摸索,制定了《裁判文书校核工作管理办法》和《裁判文书校核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校核室的职能、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校核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比较科学、可行的裁判文书校核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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