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收了择校费禁收学费
发改委禁令让教育部门意外,让学校担心,让家长喜中有忧
禁
在高校收费方面,发展改革委要求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预科生升入本、专科以及专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执行同学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收费标准。
发改委五道禁令
农村小学和初中免收学杂费后,只允许学校按“一费制”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住宿费,严禁收取教辅材料费、校服费等代收费,严禁收取存车费等服务性收费。
城市小学和初中杂费要纳入“一费制”中。不得将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以及为实施素质教育按教学计划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费用纳入收费范围。个别地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学校向学生收取电影费标准的做法应予以纠正。
在高中教育阶段,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成本监审,合理核定高中学费标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择校收费标准。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对现有改制学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做到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公办学校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等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
据新华社电
本报讯(记者梁艳燕)为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贵”矛盾,国家发改委1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高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其中要求,公办高中在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对此规定,广州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得知消息很意外,但文件还没正式下达到局,详情还不清楚;受访学校则担心办公经费缺口会越来越大;家长在高兴的同时,担心学校会巧立名目把学费“追讨”回来。
学校担心:或导致办公费不足
据了解,广州市物价局规定,高中普通学生每人每学期的学杂费为:普通高中940元,省一级高中1175元,市一级高中1081元,区县一级高中1034元。省市一级学校择校费为4万元。
广州市教育局规定,省一级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5%,市一级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其他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
广大附中校长邓云洲告诉记者,目前择校生除了择校费外,所交的学费与普通生一样,收取择校费后禁止再收学费将对学校经费产生影响。学生的学费通常是补充学校办公经费的不足,如果一个学校招收的择校生多了,按新规定来看,就会导致收的学费总数减少,那么学校办公经费的缺口就会加大。
“我们的择校费都是要上缴财政的,如果不收择校生的学费的话,惟一的补救是从择校费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学校办公经费。这还需要上级部门的批准才行。”邓云洲说。
家长喜中有忧:怕孩子受区别对待
“不收学费当然好,尽管除开杂费外,我们所交的学费可能只需要几百元,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能省下来的就是赚到的。可是,天下真有免费的午餐吗?”一家长听到这一消息后,在高兴的同时还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这位家长表示,以往只要交了择校费后,孩子跟别的学生一样,是混合编班的,并没有分开择校班,免交学费后,学校会否区别对待,把孩子另编一班呢?
“不交学费事小,但免了这笔费用后,会否以另一种形式把学费钱追讨回来呢?这才是我们所担心的,能省钱不是坏事,但少交钱也未必是好事。”黄先生是一位高二学生的家长,前年曾经花了4万元为孩子择了一所学校。据他表示,学校在收了择校费后,其他一切费用都跟普通学生一样了,这样的明码标价令他心里比较踏实。现在突然享受了如此“优等待遇”,反而有点适应不过来,“到底规定什么时候实施还是个未知数呢。”
广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很意外但不知详情
记者昨日致电广州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也看到了网上的消息,很意外,具体的操作文件还没正式下达到局里,也不知道更多的情况。
这位工作人员说,按照以往规定,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和初中免交学费外,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是要收取学费的。高中择校生和普通生都是拥有正规学籍的在校生,国家财政按照统一的比例,下拨教育经费给每位在校生,择校生和其他学生除了交择校费不同外,其他“待遇”是一样的,都要交学费。对于发改委的这个规定确实难以理解。
至于国家发改委的这一规定何时实施,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广州市教育局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引执行。根据北京部分学校负责人的分析,这一新规最快会于今年9月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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