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0日讯记者郭晓宇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实施仅7个月的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今天下午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王兆国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人均受教育水平仍然不高,城乡、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义务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进行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王兆国强调,这次执法检查要把重点放在经济欠发达、教育问题比较多的中西部地区,放在农村和“老、少、边、山、穷”地区,要关心困难群体子女的入学问题,推动义务教育突出问题的解决。
这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三方面情况:一是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情况。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的落实情况,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实施情况,农村免缴杂费的落实情况和城市免缴杂费的实施步骤,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解决适龄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等方面的情况。三是政府在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路甬祥、成思危、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将分率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至5月,赴北京、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等地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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