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建设新农村,发展生产是关键。克山县曙光乡根据本乡农民的实际情况,在积极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的前提下,组织在家种地的劳动力成立了土地经营公司,让农民以土地入股当上“股东”,实现规模化经营,探索出了一条土地经营新模式。
克山县曙光乡兴光村曹家屯,原有农民96户。近几年,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全村只剩40户,剩余劳动力只有27人。去年,由村民小组长张建军牵头成立了兴农土地经营总公司,下设大小不等的五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覆盖10-30户,经营土地面积300-700亩,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在分公司入股,年终按股份的大小分红。村民张建军家以前种一亩地,光田间管理这一块就得需要一百二三十块钱,现在通过公司化动作后,有七八十块钱就够了,同原来比能省五十多块钱。
土地经营公司的成立,实现了种植效益最大化。公司实行统种、统管、统收,人员实行重新分工,从前全村27名劳动力需要27台小四轮车,现在仅用十台就足够了,一年下来光油钱就省了5万多元。
种地的成本降低了,效益也提高了一大块,由于统一耕种,公司可以大面积种植订单作物,就连秋季的卖粮价格也比散种时高出了许多,去年仅全屯2500多亩地就增收15万多元,亩增收达到60多元。
如今,这个乡成立土地经营公司18个,农民年可增收280多万元。(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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