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昊)市教委日前出台《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教师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安全和应急管理培训,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部实现科技创安100%达标。
区县教委和学校要按照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学生班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公安交管、公路运输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班车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各学校要针对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行为特点和认知规律,开展易于学生接受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我防护能力。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
各学校要按照即将出台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部位与技术防范措施》(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实现中小学、幼儿园科技创安100%达标的目标。各区县要将安全和应急管理纳入校(园)长培训内容,采取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争取年内做到校长、园长和教师普遍接受一次培训。R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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