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以价格手段来促进节约用水是可以的,但定额用水政策不能违背公平的原则,既然要对超额用水居民收取累进水费,那么就应对低额用水居民收取递减水费。”昨天,针对南京市酝酿明年定额用水,实行“累进水费”的消息,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克希予以强烈质疑。
据了解,南京市水利局正在酝酿的明年“定额用水”政策框架,规定每人每天用水标准是210升,超额部分收取“累进水费”,价格比正常水费高,而且用水越多价格越高。刘克希一家三口,现在每月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每人每天不到167升,低于酝酿中的定额杠杠,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受到“累进水费”的惩罚。
不过他坚持认为这个政策欠妥。据调查,目前南京每人每天用水是230升,那设定每人每天210升的标准就脱离实际。“试想,改革开放初期,不少人家1个月只用两三度水,现在这样的情况基本没有了;以前,市民半个月到1个月才洗一次澡,后来每周一次,到现在几乎是天天洗,不能因此认定为是在浪费水资源,而是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的表现。确定具体的定额用水的额度时,无论是210升、230升,还是250升、280升,都应该从这个实际出发。”
刘克希表示,多用水就“累进水费”,可以,但为体现公平,在居民用水达不到定额时,相应地也应该给予水费优惠,采用“递减水费”,比如当市民少用20%时,是否可以水价打8折收取,作为奖励?对于工业用水,如果企业投入很大成本,最终节约大量用水,也应用这个办法,作为奖励。
刘克希指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制定政策时不能一味想着用多收钱、惩罚手段来达到目的,这实际是有关部门缺乏服务管理能力的表现。(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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