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15周年纪念日,为促进《代表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日前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
1、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开办宣传专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法》、山东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和代表履行职责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纪念文章,组织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代表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和宣传,使代表法更加深入人心,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代表更深刻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各级领导更加重视代表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推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2、集中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小组将在深入学习代表法的墓础上,结合贯彻落实人代会精神,修订年度活动计划,增强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开展走访选民活动。活动月期间将组织代表普遍走访一次选民,通过走访广泛宣传人代会精神,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把贯彻大会决议与反映群众的意愿、维护人民利益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组织代表进行一次视察活动。以小组为单位,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人代会确定的重大工作事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选定1一2个主题开展专项视察,监督支持政府开展工作,促进工作落实。
3、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认总结以往开展主题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经济发展组织代表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引进一个项目活动”、“带头致富奔小康活动”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4、开展全市人大代表小组建设观摩活动。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全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观摩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小组建设的指导,按照“四、六、八”的要求,对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小组建设进行一次自查。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人大代表小组建设情况组织观摩,并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代表小组建设及其整个代表工作平衡发展,再上新台阶。
5、举办《代表法》知识竞赛活动。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一次《代表法》知识竞赛,每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机关各组成一个代表队。竞赛过程由电视台进行录象。目前,各代表队都已组建完毕,正在进行演练。
6、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代表与办理单位的联系沟通,促进代表建议的落实。
为切实搞好这次代表活动月活动,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蔚立臻主任为组长,马恩岭、王卫东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研究室、人代室、法工委、教科文工委参加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市人大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活动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有关委室的领导同志,将到各县市区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探索活动方法,创新活动内容,努力提高“代表活动月”活动质量。(山东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徐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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