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民办幼儿园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日前,省教育厅向各教育局发出通知,定于2007年4月10日-13日对全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指出,督导检查的目的是通过督导检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民办幼儿园的现状,以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落实2006年8月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对全省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教秘基〔2006〕112号)的要求,了解各地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通知明确,本次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市、县(区)教育局民办幼儿教育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相关科室的配合情况;有关管理规章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全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情况。民办幼儿园的设施设备、财务、管理、教育教学、安全、卫生保健、教职工队伍等状况。省督察组将抽取6个市进行重点督查。每市抽查市区以及1个县(区)。县以乡镇及以下的农村民办幼儿园为主。督查的县(区)和学校由督查组临时决定。
通知还就各地根据检查内容、重点和活动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出要求。
来源:
安徽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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