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1日讯 打工者忙碌了半年,经老板一计算,居然还倒欠老板饭钱———类似的窝囊气,不知道有多少打工者受过。有打工者曾想过利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可一打听费用,不禁泄了气。下个月开始,若遇上有争议的劳动案件,当事人就可以直起腰杆打官司了。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4月1日起,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只需交纳10元。《办法》还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先预交案件受理费。
昨日,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美玲接受本报邀请,详细为读者解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前后“劳动争议案件”的费用变化。
对比:按照现行办法,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件首先交纳30元至50元费用。另外,对于涉及财产的案件,还要按照财产数收取一定的案件受理费。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生效后,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执行案件的申请费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解读:劳动者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多数人经济能力有限。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到50元的费用,对于涉及财产的案件,还要按照财产数收取一定的案件受理费,使得很多人因为交不起诉讼费而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维权之路。
下月起开始施行的新办法,明确了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诉讼费用,并强调禁止法院乱收费。这一规定,使得老百姓人人打得起官司,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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