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拟对欠缴养路费一年以上的车主,处以现行罚款标准3倍的处罚。今天上午11时,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文件正在研究制定当中。
“我们考虑将欠缴养路费的处罚力度加大,具体情况要等待上报审批。
据了解,目前,养路费征稽部门每个月发布1-2期养路费催缴公告,每期200户左右。该负责人表示,从去年12月开始征收2007年养路费到现在,与前几年欠费车辆占总车辆的7%相比,今年养路费征收情况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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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欠缴养路费处罚办法
目前,普通半吨的小轿车每月的养路费为110元,全年1320元。车主没有按时缴费的,将按日加收月应缴费额的1%的滞纳金。拖欠、逃缴养路费3月以上不满1年的,处所欠费额50%以下的罚款;拖欠、逃缴养路费1年以上的,处所欠费额50%至1倍的罚款。
无车辆牌照又未缴纳养路费行驶的,或报停后在停驶期间行驶的;以假报车辆使用性质、载重吨位、营运收入及转借养路费凭证等手段逃缴养路费的;以倒换车辆号牌,涂改、伪造养路费凭证等手段,逃缴养路费的,处所欠费额2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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