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授权广东规范停车收费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戚耀琪、通讯员高诒茜报道:广东省物价工作会议今天召开。就老百姓关心的房价、停车费、药费等价格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等有关负责人。
新修订商品房交易规则
记者:目前从中央到省政府都重视调控房价,请问物价部门如何规范开发商的价格行为?省物价局:我们对原1997年制定的《广东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新修订的《规则》进一步明确商品房的成本和销售价格构成,凡与小区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生活必需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规定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或现售)许可证之后、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必须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对纳入当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明确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原则,凡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委托的中介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不得转嫁给购房者;规定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水、电、气等价格,必须严格执行政府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加收不合理的费用。
研究规范停车收费管理
记者:经过多次治理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混乱现象已有所改观,但问题仍不少。请问今后有何规范措施?省物价局:受制于停车场地供需结构性矛盾,广东停车场乱收费屡禁不止,国家已经授权广东研究制定规范停车收费管理的具体政策,保护车主合法权益。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的方案有:一是将原属市场调节价管理范围的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将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也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是扩大定价形式中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将海关口岸配套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咪表自动停车设施的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增加到实行政府定价的范围里。三是规范车库、车位归属问题引发的停车收费问题。最近通过的《物权法》明确了小区内的车库、车位的权属,我们将依此对这部分作出规定,也希望广大市民多提宝贵意见。
设立药价监测公示制度
记者:推进医药价格管理体制试点改革,请问如何改法?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确实是今年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我们拟定了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省政府。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扩大政府药品价格管理范围,把所有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实行最高零售价、供货价报备、药品流通差率等“三控”管理;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率,推动建立财政投入机制;设立药价监测、成本监审和社会公示制度,设专家药价评审委员会,确保药价的公正、合理。
继续开展“价格惠民行动”
记者:今年的物价领域将着重推进什么事情?省物价局: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价格惠民行动”,一是重点推进医药价格管理体制试点改革;二是着力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重点推进电价、环保收费、水价等改革;三是以成本监审为重点,着力强化垄断行业价格监管。今年重点是以电力和管道燃气行业为切入点,核定供、发电成本和管道燃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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