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奇怪《时尚女魔头》的小说和它衍生的电影会成为一个噱头。时尚——那些字眼,普拉达、古弛、香奈尔、路易威登、芬迪……本身就具有一种致幻的效果,它代表着市面上通行的关于华丽、高雅、昂贵、少数、出众、脱俗等诸多的标签,而那些标签代言着人们想象的完美生活:时装、PARTY、明星、派头、被无数羡慕的眼光所包围……《时尚女魔头》就是在这些字眼这些标签这些想象中开展出来的故事,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讲述幻觉的故事。
应该说,《时尚女魔头》是很好读的。故事流畅,语言生动,有很多的俏皮、奢华、迷离、香艳,同时夹杂着引人同情的疲倦和辛苦,还有那些对在职场打拼过程中流逝掉的情感的悼惋。但,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本小说,准确地说,我不喜欢这个作者。
一开头是有怜爱的。一个23岁的大学刚刚毕业的女孩子,落到了一个不近人情歇斯底里的女老板的手里。这种职场上常见的“变态”女上司折腾女下属的故事,想来会在很多有过类似经历或者说正在经历的女人或女孩那里得到强烈的共鸣。在劳伦·维斯贝格尔的笔下,这个故事的进入颇为诙谐,有轻喜剧的特点。
可惜的是,作者还是一如既往地把各种不可理喻呈现在读者面前。当太多的不可理喻呈现出来时,读者会产生一种反感的情绪。这种反感不是人物本身了,而是对作者不加节制的滥用的夸张的反感。米兰达,把几百美元的爱玛仕丝巾“就好像是舒洁牌面纸巾”一样使用——每天都会在凌晨1点到早上6点之间给她的助手们留八到十条意思模糊不清难以执行的指令——她说,“卡西迪(米兰达的女儿)想要一个现在的小女孩都背的那种尼龙包。给她订购一个中号的,颜色必须是她喜欢的。”……太多这样让人不知所措的故事情节了。作为一本小说的女主角之一,米兰达这一形象从始至终都是扁平的、单一的,这对于一本小说来说是一种失败。
从读者的角度来看,结合作者曾经的经历,小说所影射的人物原型,多少会让人觉得这是一本发泄私愤的不公正的一面之词的汇集而已。从小说整体的基调上来看,作者对顶级时尚生活的炫耀和卖弄其实一直是置于她所谓的批判和审视之上的,给人一种口是心非的感觉,所以,最后安德里亚在巴黎冲着米兰达斥其“混蛋”的时候,只会给人一种骂街的感觉,粗鲁痛快,但并没有什么力量,也谈不上作者所希望呈现的觉醒和新生的意义。相比之下,那部改编自小说的电影,虽说相当的平庸简易,但还比较合乎情理,它相对来说排除了小说中那种无所不在的怨毒之气,多少显得要客观一些。
不管怎样,《时尚女魔头》却可以让人一直饶有兴趣地读完。我想,其原因就在于它胜在题材上,如同亚马逊网上书店评价的,“杀手级的书名,杀手级的题材”。它所呈现的那种既是天堂又是地狱的顶级时尚生活正好契合了人们猎奇心和虚荣心中最核心的那一部分。我自己就是抱着这样的阅读心态读完这本书的。
洁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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