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先让我们来回忆一下2006年户外运动的其他遇难事件:
1月1日阿尔卑斯雪崩4人遇难;
3月嵩山一领队死亡;
5月一女驴友穿越库布期沙漠时死亡;
……12月四川千佛山一人坠崖……
2007年3月10日,CCTV-5一栏目女编辑“夏子”命折北京灵山,年仅23岁……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原本该带着青草芬芳的旷野回归,混上了一丝丝难掩的血腥?AA制的驴子们到底该不该继续走下去?该如何走下去?如果发生不幸?谁为下一个“夏子”埋单?
记者就以上问题电话采访10位山城驴友,调查显示:100%的驴友“鄙视打着AA制的幌子挣驴友钱的行为”;60%的被采访者认为“不能一出事就怪在驴头身上,驴友首先应该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30%的被采访者认为“如果驴头是发起者,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剩下10%的驴友面对“如果出事了你认为该找谁负责”,选择了“自己都说不清楚”。
甲方
快乐如风,女,30岁,广告公司职员
“如果是AA制,每个人都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参与者要调整心态,不要绝对把生命责任推到组织者身上。如果你觉得组织者不够实力、计划不周详、措施不完善,那你可以不参加。”
走起才巴适,男,34岁,设计师
“不能什么都怪在驴头身上,再专业的驴头也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不要把驴头当保险柜,没出事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当甩手掌柜,一出事都赖驴头身上,这不公平。
乙方
桥桥,男,38岁,探险俱乐部领队,10年领队经验
“领队是队伍中的灵魂,肯定要义不容辞地站出来勇于承担责任,只有这样的领队才能把队员团结在周围,才配做领队。记住探险不是冒险,安全才是第一位。驴友们需要的是科学而有计划的驴行。”
不做驴子好多年,男,26岁,公务员
“即便是AA制的驴行,驴头也该负起全部队员的责任,大家一路都在跟着你走,结果出事了不找你找谁?不是AA制的驴行,驴头就更脱不了干系了,说白了就是一次近似的跟团旅游,领导者当然要负最大的责任。”
受伤驴子
花钱找罪受对话
3月18日,记者在北城天街米萝咖啡见到了李莉和陈霞。在记者一再保证不泄露她们真实姓名和职业的情况下,两位年轻的女性才讲述起了今年春节期间共同经历的那场凶险的AA制驴行。
旅途的迤逦景色都被归程时遇到的那场车祸格式化得一干二净,两人单刀直入地向记者讲述起了那个惊心动魄的灰色凌晨。2007年2月24日,两人所在团队包的大巴车进入贵州境内,返渝的路途在小雨中变得归心似箭。
“车子突然发生一阵剧烈的S型摆动,接着所有的行李都铺天盖地地砸到了我的头上,车就翻了。”车祸发生得迅雷不及掩耳,李莉的回忆也只剩下那可怕的一幕:有的团员头部鲜血直流、有的团员已经失去了知觉、有的团员骨折、有的团员软组织挫伤……车内一片惨状。
较之只有一些小擦挂的李莉,坐在司机背后的陈霞倒霉得多,由于车子是向车门方向侧翻的,她被完全从车的一侧甩到了另一侧,腰部撞到另一侧的行礼架上。“我当时就觉得腰动不了了,回到重庆向单位请病假休息了2周,可是坐、行超过20分钟就汗流浃背,下班回家必须马上躺在床上。”陈霞语气颇感无奈:“你说好好的一次驴行,怎么就变成了事故了?”
通过李莉记者又联系上了另一位受伤驴子的丈夫赵先生,车祸发生时坐在他身旁的妻子头顶被碎玻璃划出了一条6厘米左右的伤疤。“老婆是爱美的女人,现在她头上不但会留下永久的伤疤,而且那块伤口也不会再长头发了……”赵先生拒绝让记者直接与妻子对话,因为“她现在还经常做车祸时的噩梦,我不忍心再让她回忆起那段可怕的经历。”
记者(以下简称“记”):“这件事给你们带来的影响大吗?”
李莉:“当然大。回到重庆驴子们算了一下,换车回渝的包车费、误工费、财物损失费合计差不多有几千。”
陈霞:“我昨天刚去医院复查了一遍腰部,医生说可能肾脏有点问题,需要周末再次复查。我心里慌得很。”
记:“事后处理得如何?”
李莉:“我们希望司机、领队能给予相应的补偿,毕竟是因为他操作不慎导致的翻车。可惜,他们并不合作……”
记:“以后还会去驴行吗?”李莉:“当然会,所以才不
敢告诉家人翻车的事,怕以后都出不去了。”
陈霞:“会,但是会在走前将一切
因素考虑、考察周到。”
野驴
横行的江湖
驴行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在国内出现,在二十年内迅速发展成为都市人趋之若骛的一种集自助旅行和探险于一体的休闲运动。但正是由于它“如驴般自由”,缺乏应有的约束,因此不可避免地暴露出它的片片软肋:中国当代十大探险家之一的余纯顺折戟罗布泊让人扼腕;花季少女“手手”驴行中命丧山洪,引发国内驴友索赔第一案;2007年3月10日,央视女编导“夏子”在参加一场由网上发起的驴行中,被困北京灵山,最终不治身亡……据可查资料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年因户外运动而导致遇难死亡总数已经超过百人……
点开“中国驴友公社”的发帖区,一篇名为《做人要厚道像做驴一样厚道》的帖子里,楼主丫丫豹讲述了包括她本人在内的67名驴子,在春节期间驴行涠州岛时,9名队员在海上迷失方向7个小时,惊动了广西广东海事局、北海市委,出动了两艘军舰的情况下才终于获救的经历。171篇驴友的回复几乎让帖子变成了吵架帖子,驴子们争论的焦点在于:到底应该是驴子的素质导致了危险的降临?还是驴头的组织不利造成了今天的现实。
“有驴的地方就有江湖”,一头老驴子说这话时笑得高深莫测,话中似乎暗藏玄机。行走江湖讲个“道”字,驴子们,你们的江湖法则在何方?
三种主流组队方式
重庆目前最流行的驴友组队方式是什么?它们的收费方式又是怎么样的呢?记者采访了有着5年领队经验,重庆纵难轻履俱乐部领队李昕先生。据李先生介绍,目前重庆驴友组队方式主要有三种:
组队形式
第一、网上征集驴友(几乎占到80%)
这种方式一般由发起人(基本为日后出行的驴头)在各网站内发布征集帖,内容包括了驴行目的、简单的路线行程、驴行费用、报名方式等。有兴趣的驴子通过发起人所留QQ、电话或者直接回帖来报名参加。
第二、POP宣传(占5%)
这种方式一般由俱乐部在商场、影院、大学门口摆摊设点,发放粘贴写有行程内容的POP海报,有兴趣的驴子可现场进行报名。
第三、驴子口口相传(占15%)
这种方式一般出现在由俱乐部发起的驴行中,俱乐部推出一条路线,驴子们相互转告,有兴趣的驴子可上门咨询、电话咨询加入成行。
费用支付
第一、AA制
这是目前驴友们普遍采用的一种付费形式。驴友们自己承担自己的费用,费用由队中某队员统一管理,该队员有向队员们出具各种收费单据的义务。
第二、其他收费
某些探险俱乐部的训导员和领队会在合同中写明,每天收取一定金额的训导费和户外装备的租赁
费用,仅用于装备的清洁维护及前期的踩线经费。
律师观点
两大争论焦点
“驴行从法规上来说,还是一块缺失。”重庆市探险协会副主席许瑞祥先生明确告诉记者,目前因为驴行产生纠纷后,要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还很困难。困难一、AA制里的猫腻
“AA制”在我国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有的驴头就打着AA制的幌子,从将驴友转手打包给旅行团等方面下手赚取差额利润。不少驴友向记者承认自己知道驴头挣了点钱,不过都当作是“辛苦费”没有和驴头斤斤计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因为即使你想找驴头讨说法,恐怕也很难找到一个投诉的地方。
“告他诈骗?金额够吗?向工商部门告他违规?可能组织者本身就没有任何营业执照,这样工商拿他也没有办法。”许副会长无奈地说道。困难二、出了事找谁去?
“目前驴友可以向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投诉驴行纠纷。”许副会长建议道,“但是那也仅限于涉嫌违规的俱乐部是有正规资质的情况,如果本身就没有营业执照还是管不了。”
许副会长表示,针对目前重庆驴行市场的现状,他们已经向重庆市体育局反映了相关情况。“我们希望能出台相关的规定,让户外领队、训导师都必须经过考核持证上岗。这样一旦领队出了问题,就可以向相关部门直接投诉了。”
许副主席建议想驴行的户外爱好者们,AA制驴行最好选择熟人搭档组队;有领队的驴行,一定要选择正规资质的俱乐部。
“法律对驴行这种大多数通过互联网来自愿形成团队的旅游方式,并没有特别细致明确的规定。
不过,一旦某次活动具有了营利性质,该活动的组织者(或者发起人)就与参与人形成了合同关系,合同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旅途过程中,如果因为组织者(或者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各参与人受伤,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19条、第13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活动组织者(或者发起人)应当退还各参与人缴纳的费用,并对各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今后欲采取这种旅游方式出行的市民,在出行之前应首先对本次活动的性质(是否为AA制或者带有盈利性质)等进行仔细了解,出发前与组织者(或者发起人)就本次出行签订达成共识的书面材料,以及相关的声明书、协议等,并购买相关的旅行保险。
一旦旅途中发生意外,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一定要积极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庆三力律师事务所尹明沁律师
1.“手手”案———2006年7月初,21岁的花季少女“手手”和其他12名驴友通过网络邀约出游,乘坐由发帖人梁华东提供的车辆前往武鸣县两江镇。当晚,驴友们在峡谷露营。次日上午7点,山洪突袭,“手手”遇难。
“手手”父母以组织者疏忽职守,队友互救不利为由,将“驴友团”其他12名成员全部告上法庭,这是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驴友的案件。法院一审判决“手手”父母胜诉,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抚慰金35万元。驴友团的十二名成员不服,提出上诉。目前二审休庭中。
2.余纯顺———1996年6月11日,被称为中国当代十大探险家之一的余纯顺,在徒步穿越罗布泊时因迷失方向,高温、补给不及导致他急性脱水,衰竭昏迷而死亡。本版文/封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