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忠通讯员陈天斌)派出所对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对其他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年至少一次,公安派出所全面担负起基层的火灾消防工作,这是从昨日召开的泰州市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3月21日下午,泰州市召开了全市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该市消防支队、市局的有关领导和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2006年上半年,泰州全市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泰州市消防支队还专门在江苏省召开的消防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据悉,2006年上半年,泰州132个基层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全部建成,每个派出所都明确了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并确定了专(兼)职消防民警。半年来,各派出所通过摸底调查,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分别登记造册,保证了对消防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上年度全市各派出所共办理消防行政案件805起,对1160个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了处罚,为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保持良好势头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泰州将进一步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会议要求各派出所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其他单位的监督抽查不少于1次,并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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