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1日讯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介绍,在支取条件放宽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都可以在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后,支取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在一次性支取后,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按上一年度还款本息金额,继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每还款满一年
可继续提余额
例如账户上有5万元的职工,在交付全部房价款获得发票后,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金额,如房款超过账户中的余额,可以一次性把5万元取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持全款发票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盖章同意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如果购房时使用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在一次性支取后,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按上一年度还款本息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贷款到期或实际还完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须提供全款发票
上年度还款明细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持全款发票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购买一次房屋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贷款还款银行出具的上年度还款明细(需银行盖章)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盖章同意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住房公积金
免征利息税
管理中心还提醒职工:要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的利息收入归个人,并免征利息税。从2007年3月18日起,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息又作了上调,从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的利息是按照当年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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