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严柳)在前不久召开的扬州市民政局工作会议上,该局张网女局长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对困难群众做到“知情必动、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真正体现民政部门是人民大众的“组织部”,困难群众的“娘家”。
基本生活救助。继去年扬州市城市低保第4次提标之后,今年,将实施城市低保第5次提标。扬州市在原来人均低保标准每月22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240元,并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农民人均纯收入20%至25%的幅度确定保障标准,今年原则上达到人均100元/月。积极调整农村低保资金分担比例,县级分担比例不得低于70%。
五保救助。民政局在确保财政主渠道投入的同时,通过积极向省争取一点、福彩公益金资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市民政局补助一点等办法来落实资金,力争达到扬州市委季书记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的今年供养率70%的目标。为此,扬州市民政部门将在五保集中供养上新增床位3380多张。
临时救助。扬州市政府已将建立低保边缘群体临时救助制度作为今年的办实事项目,为此,扬州市民政局将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群体,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对突发性临时困难家庭也将建立健全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困难家庭渡过难关。
医疗救助。扬州市区将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加大低保对象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中的尿毒症患者积极实施“血透救助”,全年每人免费血透不少于10次,对白血病患者适当加大救助额度。全市所有县(市、区)都将出台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继续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统筹。同时切实降低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门槛,适当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进一步缓解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教育救助。各级民政部门将重点资助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家庭的大、中、小学生,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
灾害救助。实现救灾信息系统省、市、县、乡全面联网,并保持畅通。全市各县、乡两级按不低于人均1元的标准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并在市区内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确保灾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及时、规范、有序开展。完善《灾民救助卡》制度,重点检查救灾款的管理、使用和拨付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年终考评时将一票否决。
慈善救助。今年内扬州市区、各县(市、区)政府驻地镇慈善超市将覆盖90%以上的社区,低保对象100%受益。积极创新募捐方式,组织义演、义诊、义卖、义拍等活动,推行“留本付息”、“合同捐赠”、设立“冠名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组建各类公益基金等捐赠方式,提高开发慈善资源能力。全年确保募集慈善资金1000万元以上,其中市不低于400万元,各县(市)不低于100万元,各区不低于60万元。将以“慈心奉献爱、善行暖人心”为主题,以全市联动的方式开展八大重点救助行动(助学行动,慈济血透行动,资助换肾、骨髓移植、癌症手术行动,慈善超市救助行动,夕阳红助老行动,支持社区建设行动,慈善双拥行动,药品资助行动)。
住房救助。继续实行农村草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按照每年5%的房屋破损率进行动态改造。及时迅速地做好因灾倒房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民居有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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