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论锋生
3月20日的新华网报道了一条颇有一些黑色幽默的新闻:深圳闹市区近日出现了多条由松元厦社区居委会悬挂的醒目横幅,横幅上书“坚决支持松元派出所警员依法果断开枪击伤劫匪”。松元厦社区居委会书记陈先生说,悬挂横幅是为了支持当地派出所的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开枪是警察的分内之事,什么时候该开枪,法律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当地警方在两起劫案中如果都是依法开枪,那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何需劳驾居委会兴师动众地挂横幅、送奖金表示感谢。
在令人啼笑皆非的黑色幽默之外,令我更感兴趣的是,当地居委会居然就这么轻易地“代表”大家上演了这出轻喜剧。居委会是干什么的?是居民的自治组织,它的一举一动在很大程度上都代表着辖区居民的意愿。也就是说,虽然悬挂横幅支持警方开枪看起来有点荒唐,但居委会的这个举动事实上已经代表了社区民意。我想问的是:居委会作出悬挂横幅、送上奖金的决定,有没有征集过社区内居民的意见?也许有人支持警方开枪,但也许更多的人担心警方当街开枪过多会给居民带来意外伤害呢?从新闻来看,悬挂横幅完全是居委会一厢情愿的事,根本没有广泛征集居民的意见。既然如此,居委会强行“代表”社区居民做出如此荒唐之举,是不是也太不厚道了?是不是也太不把民意放在眼里了?
其实我们经常莫名其妙地被“代表”,以致很多时候我们都变得麻木了。一些政府部门不管办什么事都会冠冕堂皇地戴上“代表公共利益”的帽子,但事实证明,很多事情不仅不能代表反而会伤及公共利益。
比如说很多地方为了发展经济牺牲环境,地方政府往往就打着提高居民收入的旗号,但其实呢,提高的只是一些官员当做晋升阶梯的GDP数字,受伤害的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再比如说,很多地方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当地官员一定会说这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代表了广大市民的利益,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形象工程经常引得民怨沸腾就是最好的答案。
将哪怕最荒唐的决定都戴上“代表百姓利益”的帽子,已经成很多政府部门和官员规避风险的手段。但请记住,谁也无权擅自“代表”我们,小到居委会悬挂一条横幅,大到一个城市发展的基本政策,没有广泛民意的参与,任何戴着“代表百姓利益”帽子的决定,都注定只能成为历史的笑谈。
(镇荣 江苏 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