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欲霸占房产,竟伪造岳父母的死亡证明,公证处居然也通过了。
丧女的两位老人,告赢公证处后,将女婿也告上法院,讨要自己应得的继承权。昨天下午,盘龙法院龙泉法庭审理了这个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案件。
岳父母:被公证成死人
2004年8月,匡虹因病死亡,其丈夫张喆夫安排了她的丧事后,将江东丽景园32幢一单元402室原属于匡虹名下的房产,变更至他和女儿小莹的名下。
法院受理该案后,匡法权、谭学美的律师发现该处房产的产权,已经由官渡区公证处公证后变更。原来,张喆夫以自己和匡虹所在单位的名义,出具了一份匡虹父母已经亡故的证明,向官渡区公证处申请将匡虹名下的遗产份额,确认由张喆夫和小莹继承。
公证处:赔偿5020元
匡法权、谭学美认为:官渡区公证处没有依法确认申请材料,就公证确认两人死亡,并将该处房产的产权公证转至张喆夫和小莹名下,导致他们合法的继承权遭受侵害。他们将该处诉至官渡法院,请求法院撤消官渡区公证处所做的错误公证,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本案审理期间,盘龙法院终止了对匡法权、谭学美诉张喆夫案的审理。官渡法院审理后认为,官渡区公证处,没有尽到审查证明材料真实、合法的义务,作出了不真实的公证行为,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该处在发现问题后主动撤消了公证书,符合法律规定,不需法院再裁定撤消。
据此,官渡法院判令官渡区公证处赔偿给原告匡法权、谭学美造成的经济损失5020元,驳回两人的其他诉讼请求,由公证处承担诉讼费。
女婿:我也有继承权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虽然都没有上诉。盘龙法院恢复了对匡法权、谭学美诉张喆夫案的审理。
昨天在法庭上,匡法权、谭学美向法院请求将女儿匡虹名下所有或有份的江东丽景园和新迎小区两处房产,都判给他们。匡虹享有一半权利的股金和存款等财产,两位老人请求法院按照继承法依法判处。
张喆夫则辩称,他和匡虹是夫妻,又育有一女,而他和前妻生育的女儿,也与匡虹形成了事实上的被抚养关系。本案中,他和两个女儿,以及匡法权、谭学美,都有权利继承匡虹所享有的财产部分的继承权,还望法院依法判决。
盘龙法院昨天审理本案后,决定择日宣判。《云南信息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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