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引发市民热议
“电动车登记是不是应该收费?如果要收费,需不需要听证?”在本报昨天独家报道了《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以后,市民们纷纷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电动车登记要交多少钱?
“对电动车规范管理是好事情,但应不应该收费值得商榷。”省城某高校教师王先生说,在国外,这种登记仅仅需要在电脑里录入相关信息就可以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况且收费还牵涉到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理说,涉及到这么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需要进行听证。
“关于收费问题我们在制定《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时就考虑到这一情况。”省法制办行政法制处陈一胜处长说。《规定》第14条明确指出,非机动车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的收费,由省财政、价格部门核定。他解释说,在立法里面尽管没有具体确定收费标准,但总体原则很明确,就是收费要合理、便民,费用不宜过高。
电摩能否享受“登记”待遇?
“电动摩托车是不是电动车,可不可以像电动车一样登记?”很多电动摩托车车主心情迫切地致电本报。
“国家有专门的电动自行车标准,有最高时速的限制,因此,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将不予登记!”陈一胜处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要求,省公安机关届时会将非机动车以及需要办理临时通行标志车辆的登记事项向社会公布,老百姓们可以对照一下,看自己的车符合哪个范围。
购车发票丢失怎么办?
“我看你们新闻报道说,电动车进行登记时,需要看车辆购买凭证,我当时的购车发票丢失了怎么办?”数十位市民昨天咨询本报记者,询问单位出具证明能否办理电动车登记手续。
对于市民们的担心,陈一胜处长解释说,在电动车登记时,只要出具“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就行,能够说明“来历”的还有电动车维修卡、质量保证书等材料,这些能反映车主的购买时间以及相关情况,至于能否凭“单位证明”进行登记,陈处长说我省公安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应该会考虑到具体情况。(熊彬、吴朝虎)
来源:
新安晚报 日期:3月22日编辑: 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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