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百姓眼里,警察是专门查别人的,但在过去的3年中,甘肃省就有182名执法有过错的警察被查处。这是记者从3月21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的纪念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3周年暨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的。
石军副省长在讲话时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今后立法要转变观念,突出以人为本,更加重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创造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众参与制度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制定每部法规和规章都要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将立法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何“红头文件”一律不得违规增设审批和许可项目,要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该谁办的事谁办,该办的事要快办,不能办的事也要及时答复,力求做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据了解,《纲要》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修订执法制度246件、新制定320件、保留811件。通过行政复议撤销错误行政行为235起、变更不当行政行为75起,及时解决了一批行政争议;共查处发生执法过错的警察182名(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62名,辞退和免职的3名,待处理的1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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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纠正了11份红头文件
根据省政府安排,省政府法制办分期分批对省直65个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逐一进行了审核确认,调整、变更部门越权错列、弃权漏列的行政职权173项,依法停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1129项,对不符合法律术语规范的2559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项目名称进行了修正和规范。对《酒泉市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11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存在违法或不当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责令限期修改或废止。
省监察厅:1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省监察系统围绕规范行政审批等与群众利益直接有关的问题,畅通渠道、方便投诉,受理群众投诉933件,纠正或督促整改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754件,对于117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省国税系统通过考核强化了责任追究,仅去年上半年就追究责任人员319人次。
省交通厅:30多人被取消执法资格
认真抓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对参加考试不合格的30余名执法人员,结合平时考核,取消了执法资格。注重错案追究,对发生重大执法过错的2起交通执法案件中的责任人,给予了相应行政处分,追偿了经济责任,对个别执法人员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省工商局:全系统纠正错案55起
从2004年以来,对执法案件、行政性收费、消费者申诉、对执法人员署名举报和执法队伍进行检查和清理,全系统对55起案件进行了纠正,调查举报执法人员线索175件,给予4人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19人其他组织处理,并清理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记者梁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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