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在杭州举行,预计会期3天,会议将邀请杭州市(含所辖县、市)的15名公民旁听。
这次会议议程主要有: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草案)》、《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草案)》等;并审议杭州市、宁波市制定的相关条例等。
此外,会议还将书面审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提出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杭州市区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6333、87053444,传真87053445,申请时间为3月23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2时30分—5时)。
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申请时间3月23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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