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查封的门面房,开发商竟卖给了消费者。昨日,芜湖9户居民向记者投诉称,他们几年前购买的门面房,竟然是5年前就被法院查封的房产。
受害人孙女士称,她与其他8户居民分别于2001年~2003年,购买了由芜湖福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福祥公司”)开发的“吉祥新村”的门面房,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
今年3月16日,几位购房户到芜湖房管部门查询得知,他们购买的门面房,早在5年前就被法院查封了。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芜湖中院了解此事。据一位法官介绍,“福祥公司”在1999年9月23日,曾两次向一家信用社借款460万元,但仅还了40万元。2002年12月,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查封了“吉祥新村”1000多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就包括这9户居民购买的门面房。
芜湖浩诚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认为,“福祥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民事欺诈”,购房者可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双倍赔偿损失。(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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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日期:3月22日编辑: 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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