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15个单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纳入统一管理,至此,市纪委监察局共向54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覆盖了全市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等重要部门。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继先前对本市39个双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后,此次对单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中,将市纪委向市高级法院、市第一中级法院、市第二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检一分院、市检二分院、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北京日报社、市档案局派驻的10个纪检组,由市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纪委直接领导。
今后,派驻纪检组、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市纪委、市监察局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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