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新颖、李婧通讯员曾志中)今后,消费者送洗衣物可选择保价洗涤或非保价洗涤,若衣服被洗坏,将根据衣物能否修复获得不同赔偿额。昨日,省市消委会、省洗染行业协会、省工商联洗衣洗涤业商会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首次明确保价和非保价洗涤概念,同时,更具体地规定了洗衣各环节纠纷的处理方式,从发布之日起执行,2003年7月出台的旧《办法》同时废止,天天洗衣连锁店、中国大酒店、白天鹅宾馆等全省110多家洗衣服务机构必须接受该办法的约束。
据省消委会介绍,新《办法》的最大特点就是明确洗衣店须开展保价洗涤和非保价洗涤两项业务,市民洗一般的衣服时,可选择非保价洗涤,价格便宜。而洗数千近万元的高档衣服,或者有特别纪念意义的服装时,则可以选择保价洗涤。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从业人员已达10多万人,约1万家洗衣店遍布全省,而其中良莠不齐,投诉曾经居高不下。尽管2003年出台了《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但这一主要以衣物发票、票据为赔偿依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困难。据悉,这两年有关洗衣洗涤的纠纷主要集中在赔多少的问题上,有不少消费者送洗的衣物早已没有了发票、票据,消费者与洗衣店双方发生纠纷,结果导致:一方面消费者的贵重衣物所得赔偿不多,另一方面洗衣店在只收了10元、20元洗衣费的情况下要赔偿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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