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九龙坡安信家园,保安准备进入大楼例行巡查 本报记者 赵锐 摄
本报讯(记者 陈颖)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今年以来,审批通过的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分别为套内每平方米2361元和1315元。同时,市物价局强调,经济适用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售价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最高涨幅不能超10%
这次通过审核的两处经济适用住房分别是,位于九龙坡区西郊路41号的“安信家园”,位于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35号的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这两个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均为划拨地。经过市物价局审查,两个楼盘的单套建筑面积,都符合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面积标准住宅。其中,“安信家园”的销售基准价为,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61元,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在销售单套住宅时,其销售价格可以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能超过10%,下浮幅度则不限。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外墙、电梯间、电梯间顶、设备房、水箱。
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则为,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15元。物价局表示,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在销售单套住宅时,其销售价格可以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能超过5%,下浮幅度不限。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外墙、电梯间。
乱涨价将受处罚
市物价局特别说明,由于“安信家园”项目用于拆迁安置,拆迁安置补偿单位同拆迁户确定的补偿内面积仍按双方协议价格执行,不得有误。而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经济适用房,只能定向销售给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职工,不得公开对外销售。
市物价局要求,应明码标价将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等内容,张贴在售房场所的显著位置,并接受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监督。同时,还应按月向重庆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报送住宅销售进度和实际销售价格(以套为单位)情况,接受物价部门的日常监督。如果有未按规定办理的,物价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市民也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