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开始进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
早报讯(记者林福龙)工地出入口应配套设置洗车台、冲洗设备、沉淀池和排水沟,每趟车辆驶出工地前均经冲刷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本月20日下午,泉州市建设局召集市区各主要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如何加强中心市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作了详细的部署,拉开了中心市区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序幕。
一辆土方车驶过,在干净的市政道路上,留下了一堆堆的垃圾。这种现象经常在市区道路出现,也被称为建筑施工“滴、洒、漏”现象。针对这些现象,会上规定,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围栏设置应连续、坚固、美观,出入口设大门,门头设置统一规格的企业标志,“五牌一图”齐全,书写正确。
施工现场出入口和主要施工道路应采取硬化措施,场内道路成环成网,集中堆放的砂土应予覆盖,裸露的场地应固化或适当绿化;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有明显划分。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垛成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擅自占用道路、绿化带等市政设施。市政道路及管线施工要实行分段流水作业,尽量缩短工期。道路挖掘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施工警示标志。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警示灯。
施工单位运送各种材料、混凝土、建筑垃圾、渣土等应有遮盖和保洁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土渣要及时清运,定点废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雇请无散体物料运输条件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渣土。
昨日,泉州市建设局还向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下达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状,分解落实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对于在市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中违反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查处。对建筑文明工地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参加优质工程评选,并记入企业不良档案,并与企业资质年检、升级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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