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伟 王斗斗
会诊时间:3月1日至4月30日
会诊对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等
会诊专家: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安监部门聘请工程技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成立专家小组
会诊目的: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进行实地分析、调研,逐段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建议和治理时限,并确定年内省、市、县三级督办的危险路段
“处方”:按照公路建设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确保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求进行整治。
治疗方案: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将排查出的危险路段纳入公路安保工程整治计划。对于山区临崖临水的急弯、陡坡和连续下坡路段,要增设防护墙或者波形防撞护栏;对于隐患突出的交叉路口、通过村镇等人口聚集区的路段,要增设交通信号,完善标志标线,必要时增加物理隔离设施,实施科学导流;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公路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
会商人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宫毅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杨金平
年内各省至少建成3个无危险路段县(区)
王金彪:开展危险路段排查工作是事关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的一项重要措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4月30日之前,对辖区内所有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掌握全国危险路段的底数,从而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危险路段整治,实现逐年减少直至彻底消除危险路段的目标。
杨金平:3月4日和3月15日,陕西不幸发生了两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因此,全面摸排危险路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是陕西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今年工作的重点。
王金彪:危险路段的排查并非一查了之,最关键的还是隐患的消除。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交通、安监部门,聘请工程技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成立专家小组,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进行实地分析、调研,确定年内省、市、县三级督办的危险路段。
年内,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要达到90%以上,市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要达到85%以上。各省(区、市)要建立本省(区、市)整改示范路段,同时要选取3至5个县(区),建成无危险路段县(区)。
严防“防护栏”变成“害人墩”
杨金平:经过我们认真分析和现场勘查,发现接连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驾驶人在道路急弯处超速行驶,都是发生在深夜雨雪天气条件之下。更发人深思的是安全防护设施形同虚设。由于墙式护栏落地不生根,虽然有防护栏但是根本没有与地面进行固定,所以加剧了事故后果。
因此在今年的危险路段排查之中,我们将会同交通、安监部门联合对全省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排查整改,尤其是对重点路段的墙式护栏务必须进行改造,确保落地生根,严防“防护栏”变成“害人墩”。
宫毅:危险路段的排查是一项必须而且十分必要的工作。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辽宁省平原多,只有东部有部分山区。虽然临水临崖的路段并不多,但是公路与公路、公路与高速公路交叉点以及沿线仍存在标志标线不明确的地段。
为了搞好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改工作,辽宁省公安厅设计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对排查出属于本级负责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送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对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杨金平:陕南秦巴山脉和陕北丘岭沟壑地区山大沟深、坡陡弯急,客运车辆一旦冲下山沟,必然会上演车毁人亡的悲痛惨剧。针对这一特点,陕西省公安厅决定,对客车流量较大的16条危险道路实行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低速行驶车辆成为高速路新杀手
宫毅:在排查危险路段的过程中,高速公路也是排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时速一般限制在60至120公里以内。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往往注意超高速行驶的汽车。经过长时间的整治和宣传,超高速行驶属于违法驾驶这种意识已经深入人心。
然而,超低速行驶这种现象常常被忽略。机动车低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不仅会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而且是发生多车追尾事故的重要诱因。
试想,一辆时速30公里的汽车和时速120公里的汽车,奔跑在同一条车道上,稍不留神,就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而后面的车辆由于速度比较快,无法在短时间内制动,就会出现高速公路上串糖葫芦般的多车追尾现象。
因此,交管部门不但要严查超高速行驶的车辆,还应该对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超低速车辆进行严格监管。
本报北京3月2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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