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琼中讯(记者琼文)因不满交通运输管理总站要求运输摩托车必须出示《海南省摩托车安全检测报告》原件才给予换取营运证的规定,3月21日,琼中县两百多辆风采车司机把车开到交通管理局前停放,要求交通部门作出解释。
两百辆风采车围堵交通局
3月21日,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琼中县采访,看到在该县交通局前人行道和停车道上停放着两百多辆风采车。
据风采车司机们说,早在2005年9月到11月份期间,琼中交警部门在办理年审时,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各风采车进行车辆检测,检测合格有效期为两年,至今年9月到11月止期满。
前几天,他们营运的风采车司机到交通运输管理总站欲换取营运证时,交通管理总站的工作人员却要求年审的车辆必须出示检测报告的原件才能换取新的营运证,但他们2005年底所检测的原件已交给交警部门存档。
司机们说,琼中交警部门早就要求所有营运的风采车进行安全检测,现在交通部门也要求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检测,明摆着是让营运的风采车重复检测。司机们还说,目前,在琼中海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摩托车检测站检测车辆一次收费54元,比2005年交警要求检测的36元多18元,而且,一直以来,该检测站所给检测报告原件只有一份。
两部门检测目的均不同
琼中县交通局管理总站分管业务的副站长王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警部门取风采车检测报告存档是交警部门的事,交通部门存档也必须要原件,至于检测报告的原件出自哪里,他们不管,但换营运证必须是检测报告的原件。王学还说,经营性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测,交警和交通的检测不一样,交警部门是行驶证的检测,而交通部门是营运证的检测。交通部门进行营运检测是为了证明营运车辆的安全技能和制动技能是否正常,是否可以上路营运。
最后,王学向记者重申,他们除了按照物价部门收取营运风采车的工本费外,没乱收一分钱,检测费是检测站收取的,与他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