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高志海)曾任北京市拍卖行业务员的谢京伟利用职务之便,在拍卖刘晓庆公司房地产等业务过程中贪污107万元。昨天上午,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谢京伟在2002年12月至2005年9月担任北京市拍卖行业务员期间,利用拍卖项目的联系、签约、返款等全部过程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委托拍卖刘晓庆公司房地产等3个项目的过程中,编造了谎言,称这些项目是其私下设立并任总经理的北京昊鑫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介绍、促成的,以需要支付中介费、佣金等名义,从北京市拍卖行骗取公款共计107万余元并侵吞。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站在法庭上的谢京伟竭力为自己辩护。自称与事实不符,起诉书指控的几起业务均是自己通过关系联系成的。他承认得到107万元,但认为钱是昊鑫皓公司依据合法有效的协议书,得到的中介费、佣金、而不是骗取的贪污款。
谢京伟还称,到拍卖行前,该公司有关领导曾表示让他联系拍卖的活儿,并承诺事成之后将任其为副总经理。于是,其便通过关系拿到了第一笔业务--拍卖刘晓庆公司房地产。次日,谢京伟便注册了一家叫做昊鑫皓的咨询服务公司。最终,刘晓庆公司房产拍卖后,地税局返给北京拍卖行31万余元,而这些钱全都进入了昊鑫皓公司的账户。
而公诉机关出示的北京拍卖行的有关领导作证说,刘晓庆公司房产拍卖是税务局直接委托拍卖行的,没有中介,并不是谢京伟联系、促成的。RB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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