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2日讯 昨天,开发区工商分局和农业与海洋渔业局联合行动,对辖区内的11家农资经营业户进行了检查,并对部分化肥进行了抽样检验。
9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大季家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一户经销农药、化肥的农资经营店发现,聊城泰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腐植酸有机钾磷肥包装有问题,同一品牌的化肥居然使用两种不同的商标,而且氮、磷、钾的含量标识不符合要求,遂要求经营业户出示进货发票。
见此情景,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与厂家取得联系,厂家答复张某说:“可能是印刷批次不同,所以使用的商标不同吧,不影响销售就行呗。”说完挂断电话。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将100多袋问题化肥依法查封,责令张某等候进一步处理。
执法人员在随后对八角、古现等地的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农资经营业户经营的化肥、地膜、农药等农资产品均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和购货发票。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莫忘索要发票,而且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不合格产品。一旦发现问题产品,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637669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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