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后刘俊峰朱礼文)得知法官前来执行,即用身体顶住大门不让法官入内以抗拒。日前,泾县法院对构成妨害执行的“老赖”陈斌予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陈斌系泾县泾川镇居民,2006年2月,经法院调解与张某某达成协议,陈斌赔偿张某某人民币1.5万元。
3月18日,权利人张某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陈斌已回家的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3月19日凌晨5时30分,执行法官赶到陈斌的住处,当陈斌开门看到站在面前的竟然是执行法官时,立即又将大门关上并用身体死死地抵住大门,不让法官入内。
此后,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执行法官在门外耐心向其说明来意,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并希望陈斌自觉开门配合执行,陈斌却置若罔闻,始终抵着大门。6时55分,执行法官见劝说无效,在社区干部的共同配合下,依法强制将门开启,此时,陈斌仍拒不认错。鉴于其行为已构成妨害执行,执行法官即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