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民工权益日益受到重视,近日国家陆续出台新规定,为中国约2亿农民工增加新待遇。
3月16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定,2008年1月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应高于上一届”,而且“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到现在为止,全国人大代表中还没有农民工。这次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表明农民工今后也会拥有自己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中也能发出自己的声音。
建设部近日表示,2007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突出重点,使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
有关人士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解决中等收入城镇职工的住房问题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向农民工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有益的尝试,但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以农民工的需要为出发点,设计合理的操作办法。
此外,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改革初步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待审议批准后,即可选择一些城市,迅速启动包括农民工(城镇常住人口)在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这是卫生部部长高强近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谈到的。
据介绍,城市目前还有一部分居民,包括学生、少年儿童、没有固定职业的人群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都没有医疗保险。在全国各个省、区、市,针对这些人群启动医疗保险试点的工作很快将展开,并将在几年内覆盖全国。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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