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1日讯记者在21日举行的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我省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在会议上强调,要深刻理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杨焕宁指出,开展社区矫正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工作与时俱进的有益探索。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积极稳妥的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在我省顺利启动、健康发展。
杨焕宁强调,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试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立足规范,不断在实践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
杨焕宁要求,各试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社区矫正的教育质量。在教育内容上,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为重点,引导矫正对象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政策规定、知晓道德规范、掌握行为准则,不断强化矫正对象的改造意识、回归社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在教育方法上,要大力推行心理矫治等科学方式,从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背景、认罪态度等方面,加以甄别分析,实施个案矫正。在教育载体上,要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社会责任意识。(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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