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民声编辑:
最近我在某著名的中医诊所看到了这样的处方:“某大夫1号方”、“某大夫2号方”,有的处方上写明增减某味药。据说,这是医生与医院商定的协议处方,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中医的知识产权,避免处方的流失。
我认为中医隐藏处方不妥,不仅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也不利于中医药学的发展,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医患纠纷的增加———一旦患者因其中某味药不合适而受到了伤害,患者该如何维权?
中医药学讲究的是辨证治疗,中医的处方不是一方多能的,甚至对同一病症使用同一个方剂也会有不同的效果,因此泄露中医处方并不会导致医生知识产权的绝对失密、失窃。另外,笔者认为国家也应出台相应政策,保护中医的知识产权,对中医院加以扶持,弥补处方流失造成的损失。(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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