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招远讯(通讯员 王克彬 贾浩成特派记者滕新书)因车费发生争执,出租车半夜抛客。昨天上午,招远市运政部门对鲁FT48XX出租司机给予停运3天、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向乘客赔礼道歉,再进行3天的教育学习。
据该市运政部门透露,18日晚上8时,该市市民王女士从城区搭乘该出租车到夏甸镇某村接一名病人。半个多小时后,车到夏甸镇驻地。司机与王女士就回程车费发生争执,一个小时没有结果,司机将其抛下离去。因当地离自己所去的村子路途不便,王女士无奈步行往回返。20公里的路程,从晚上10点多开始,王女士一直走到子夜1时才到家。天亮后,王女士向该市运政部门投诉。
招远市运政部门经过详细调查,情况基本属实,认为鲁FT48XX出租车司机野外深夜抛客有悖职业道德和公民良知,遂按照有关规定,对司机做出如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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